Q1依103年1/14日新修正之公教人員保險法說明其修法意旨,以及修法後之內容與特色為何?

 

Q2以下三個有關公務人員退休事件的處理都有錯誤。請指出錯誤之處,並以正確的法規內容加以更正。

(一)某機關退休人員丙不幸在今(102)年 11 月往生,人事室承辦人員丁在為其遺族計算應領的一次撫慰金時,發現丙的合法遺族中除配偶外,尚有未成年子女 2 人,及兄弟 2 人。心想:「這筆一次撫慰金要平均分給 5 個人,其實每人能領的數額並不多,不過也聊勝於無啦!」

(二)某機關因業務緊縮,辦理精簡。公務人員甲向人事室提出退休申請。人事室承辦人員乙審查甲的自願退休案件後,告知甲無法辦理退休。他的理由是:甲任職年資只有 22 年,未滿25 年,所以不能辦理自願退休。

(三)戊打算明年辦理退休,因需要一大筆現金做為小孩留學之用,但又擔心以後生活沒有著落,於是向人事室請教。人事室承辦人員已向他建議,可以領取 1/3 月退金和 2/3 一次退休金,就可以兩全其美了。(102地特四等)

 

Q3近日,有位同事來人事室詢問有關自願退休和支領退休金事宜。你是該機關的人事室專員,你跟他說:「因為你的服務年資是25年,年齡剛滿52歲,合計是77。依據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年資和年齡合計數需達85(俗稱85制),才能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如果你在103年辦理自願退休,年資和年齡合計的指標數也必須達到79,才可以支領月退休金。」這位同事聽了後不太高興,回道:「以前加起來不是75就可以嗎?這是什麼規定,愈改對公務人員愈不利!我真的需要支領月退休金,這樣對爾後的生活才有保障。」你聽完後,連忙回答說:「其實並不是說你只能領取一次退休金,公務人員退休法另有一些可以領月退休金的特殊規定。」請你展現人事人員專業和服務的精神,將「現行辦理自願退休的條件」、「85制的立法意旨」,以及「這位同事可以依照何種規定支領月退休金」等事項予以充分告知。(25分)(102高考二級)

 

Q4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為何?其內涵為何?如何計算?考試院之年金改革擬議規劃作法為何?試評述之

 

Q5據研究,我國政務人員之延攬大致有由公務人員轉任、大專校院教師及民間人士(含民間企業、社會賢達、退休再任),論者認為現行相關法制造成政務人員延攬困境,部分原因是現行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所造成,其規定及原因為何?請試擬改革方案?(101K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ohigh1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