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8 歲之未成年人甲與乙兩人,在法定代理人同意下結婚,婚後兩人常因家庭經濟問題吵 架,一年後分別得到雙方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而離婚。某日,甲向丙訂購一套「中級英文 ABC」叢書,價金兩萬元,雙方達成合意,約定一星期後履行契約上義務。甲事後反悔,向丙 表示其僅 19 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並且甲之法定代理人不承認兩人所訂之契約,因此契 約無效,甲拒絕支付兩萬元價金給丙。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

二、甲係考試及格依法任用服務於衛生福利部轄下某公立醫療機構擔任精神科主治醫師,並經院 長依該院「藥事委員會組織要點」遴派兼任藥事委員會委員,參與審議該院常備藥品、急需 用藥品、藥品引新汰舊等事項之審議。乙係甲高中好友,擔任某藥商公司之業務經理,得知 甲擔任該院藥委會委員,乃向甲請託並約妥將其公司經銷的精神科用藥,於藥委會審議時分 別納入該院常備藥品與急需用藥品清單,事成後乙則提供藥價之一成作為甲的酬勞。試問: 甲、乙之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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