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人員考試法與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之考試錄取規定不同為何?理由何在?

二、調任人員之年終考績如何辦理?試就下列案例分別說明考績分別為何?

(一)A君於民國103年1月現職合格實授委任五職等,於同年10月升任薦任6職等職務。

(二)B君於民國103年1月任現職合格實授薦任九職等,於同年9月降調擔任薦任7職等職務,

(三)C君於民國103年1月任現職合格實授薦任六職等,於同年7月升任薦任七職等

(四)D君於民國103年1月任現職合格實授簡任第11職等,於同年9月自願降調薦任八職等職務

 

三、依民國 104 5 20 日修正之公務員懲戒法規定,說明懲戒事由,以及懲戒與懲處在救濟方式之差異。(104升薦任)

四、公務人員俸給法所稱之本俸、加給係指何意?加給又分為那三項?另公私部門員工待遇比較時,發現公部門呈現「雙重失衡(double imbalance)」現象,其意為何? 如何改善之?(103地特四等)

五、功績制(merit system)為現代民主國家文官體制的精髓,請說明何謂功績制?並就 我國文官制度中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陞遷、考績等面向說明有那些重要內容符合功 績原則? 103身心三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ohigh1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