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範圍 任用-高級文官(含高級文官俸級和考績)

一、「能力模式」(competency model)是近年各國公務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課題,請就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國的相關規定中,擇一說明高級文官核心能力的內涵,並論述其在高級文官管理制度的意涵。(25 分)94-2

 

二、晚近各國推動行政改革,人事權有「下授」或「分權」的趨勢;人事人員在此變遷下,應具備的核心能力為何?請以美國人事管理局的規範為例說明。(25 分)94-d

 

三、試比較英國和美國高級文官的範圍、來源及其管理體制,並評論之。100-m.102-+.102-t

 

四、試比較英國、美國、法國和德國政府的公務員涵義、範圍及其等級的分類方式。(25 分)103-k修正為試比較英國、美國、法國和德國政府的高級文官涵義範圍及其等級的分類方式,及俸給、考績制度之內涵。

 

 

第3次範圍  服務

一、有關公務員離職後再任職之限制(就業自由之限制),請說明英國、美國及我國的主要規定,並申論我國的規定是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旨意。(25分)99-t

二、請比較說明英國限制文官政治活動規則和我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關於公務人員參與政治及政黨活動的規範對象以及限制內容。(25分)99-d

 

四、日本對國家公務員參與政治活動有何限制?請加以說明與評論。(25分)100-t

 

五、各國政府強化公務倫理的體制各有其異同,試析論並比較英國、法國及德國三國政府在公務倫理方面的規定。(25 分)103-k(國家修正為美.日)回答

 

六、就歐美先進國家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規範事項,法國與日本恰是較為寛鬆與較為嚴格的二個國家代表,請說明法日二國的主要規範內容。(25分)

 

第4次範圍   體制含學理

一、  各國人事制度以權力關係作為區分標準,可分為那些類型?試說明之。(25 分)96-g

 

二、以往學者們對日本「人事院」體制之劃分,歸類為「部外制」,惟近年來卻將之劃歸「幕僚制」,試說明其原因?又「人事院」與「內閣總理大臣」,兩者在人事業務上之職掌各為何?有何差異?兩者關係如何?(25 分)97k

 

三、試論述 1990 年代後,英國「文官(考選)委員會」(Civil Service Commission)在組織結構上的變化,以及文官考選委員職權的發展;並論述這些變化與發展的意義。(25 分)

97-k

 

四、西元 1971 年,英國中央政府依據「傅爾頓委員會」(Fulton Committee)的建議,將英國文官的級類區分,改革成統一的職級,並將常任文官區分成「開放級」(Open Structure)與「閉鎖級」(Closed Structure),其目的為何?旨在改進過去何種缺失?試論述之。(25 分)9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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