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圍:考試、任用、訓練)

一、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在今(104)年 1 7 日修正公布施行,明定「簡任升官等考 試自 103 12 23 日修正條文之施行之日起 5 年內辦理 3 次為限」。請說明該項 考試之應考資格,以及考試院做此變革之理由。(25 分)(104退除役三等)

二、公務人員任用法與公務人員陞遷法之立法宗旨為何?(10 分)另就人事實務而言, 論者指陳「女性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障礙現象,其意為何?如何改正之? (15 分)(103地特四等)

三、我國公務人員培訓制度對於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之規定內容為何?試分別說明之。(103身障四等)

四、何謂派用人員?試述其缺失及改進規定為何?

五、公務人員考試法之考試等別區分規定為何?試述其應考資格規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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