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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總、刑總練筆作業相關規範:第一次繳交時間2/6(一)中午前

1.
純練筆、自律監督、不討論(討論時間另請群長統籌其他組別時間)


2.
請務必用「手寫」在規定時間上傳網頁【每週一中午前


3.
請依照每週章節範圍規定,自行選擇民刑總各2(每週各2題,一開始可以寫各1)


4.
檔案請分類、置頂、設密碼、還有檔名要自行編號


5.

每週章節範圍如下:

(1)
民總部份

W1法例、權利能力
W2死亡宣告、胎兒保護

W3
行無能力、人格權保護與救濟
W4
社團  財團法人、社團總會之決議
W5
法人之董事、物
W6
意思表示、法律行為
W7
強制禁止規定、法律行為之效力
W8
詐欺脅迫、脫法行為與信託行為
W9
通謀虛偽表示與隱藏行為、錯誤
W10
公序良俗、法律行為之附款
W11
代理與代表、無權處分與無權代理
W12
期日期間、消滅時效
W13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自助行為
W14
權利之行使

(2)
刑總部份

W1刑法之犯罪認定
W2犯罪之構成要件客觀要素
W3犯罪之構成要件主觀要素
W4犯罪之構成要件類型
W5構成要件錯誤理論
W6構成要件之未遂犯
W7加重結果犯
W8違法性
W9責任
W10刑事政策之可罰性要件
W11正犯及共犯論
W12正犯及共犯類型
W13罪數論
W14競合論
W15罪數競合之其他問題
W16刑罰論及刑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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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high1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